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渠道,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目的
投诉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及时、恰当处理投诉是听取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直接影响到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否得到准确反映。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监督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及时、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二、明确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态度恶劣、话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
工作人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成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
对人员管理、登记机构办事大厅建设、业务办理、测绘市场管理、测绘资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或投诉。
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土地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投诉其他事项的。
三、建立健全投诉渠道
1、0713—12345市民热线电话投诉专线(不动产记、地籍测绘)。
0713—3369881政务服务投诉电话(不动产登记服务态度不周到等)
2、0713—3839007不动产登记投诉专线,独立受理黄梅县企业、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的问题。
3、0713—3839007不动产测绘投诉专线,独立受理黄梅县不动产测绘和权籍调查相关投诉。
4、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可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www . hm . goV . cn )"网上信访”栏目,进行网上信访。
5、在黄梅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事大厅设置对外咨询窗口及独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
6、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可袯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四、规范处理程序
通过投诉热线反映的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部门负责统筹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匹配原则,及时交办或转办,由相应职能股室独立开展调查,限时形成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后,由信访部门答复投诉人。
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