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黄梅县人民政府批准,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218 | 宗地总面积: | 44935.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梅县蔡山镇胡四房村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6015BA0006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自然现状 | |||||||||
起始价: | 4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商服用地(13480m2)40年;住宅用地(31455.41m)70年;地块指标以拍卖文件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14日 至 2015年02月02日 到 黄梅县土地交易中心(黄梅县国土局二楼) 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14日 至 2015年02月02日 到 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0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2月02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2月03日10时00分 在 武汉市保利大酒店(原白玫瑰大酒店)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参与竞买,须向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交纳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和拍卖保证金93万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黄梅县国土资源局黄梅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县国土局二楼) 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武汉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明泽半岛A1-1-101室。黄梅联系地址:黄梅县兴隆小区后院黄梅之星旅馆
联 系 人:毛盛文、刘萌迪、陈利军
联系电话:0713-3200660 18872725858 027-87843041 18907254888
开户单位:武汉量达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银行帐号:271981901510001
黄梅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