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房子一没出租,二没转让,怎么会有人住?姜先生丢下手里的工作,急忙赶回了家。来到自己购买的房子后,姜先生却发现自家房子的门锁已经更换,敲开门后,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五祖镇的向某从另一个人手中买了去。
面对住进房子的陌生家庭,姜先生不知所措。姜先生当即拿出了自己购房合同,可住进房子的“主人”向某的妻子也拿出了一份购房合同。
一套房子,两纸购房合同?难道姜先生手中的购房合同有问题。民警的带着姜先生的找到了黄梅县杉木乡土桥村委会副主任鲁吕平。
鲁吕平:当时为了配合五祖景区建设,杉木乡土桥村建设了这个安置小区,安置村里的拆迁户,多出的商品房就对外进行销售,姜先生的购房合同上,当时就有他签的字。
杉木乡土桥村村委会副主任鲁吕平:这个合同是我经手签的字,这是买方按的手印,签的字。这是投资方按的手印,签的字,这合同有效。是我经手卖给姜先生的,向某买房子的事情,我并不知道。
事情到了这里,终于有了分晓 ,姜先生才是这套房屋的所有人。那向某又是怎样买到这套房子的呢?他的妻子出示的购房合同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在杉木土桥新村9单元301室,向某的妻子向民警出示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上签有向某和鲁某的名字和手印。向某妻子说:房子是自己丈夫从鲁某手中购买的。因为向某这两天在住院,记者赶到了县人民医院。向某告诉记者:自己是山里人,因为结婚,急着买房子,听自己的堂姐说,杉木土桥新村物业公司水电工鲁某手中有一套房子要卖,加之价格相对便宜,于是就找到了鲁某,购买了这套商品房。
向某:是我姐介绍的,我姐说鲁某有套房子要卖,就找我姐叫我过去买房子,他就带我去看房子,看了两三次,我觉得还不错,然后价格也便宜,就买下了。
买下房子之后,向某随即装修好房子,带着家人搬进了新家。没成想刚住了不久,姜先生就找上了门。
面对姜先生出示的购房合同,向某感到非常的不安,立即也报了警。
杉木派出所民警夏营:刚开始我们以为是一个房屋纠纷,过去之后进行了解,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房屋纠纷,是一个诈骗案子。
那么究竟是谁在这中间动了手脚,谁才是这件乌龙事件的始作俑者呢?
杉木派出所民警夏营:大概是2017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鲁某某在杉木乡土桥新村物业上班期间,他发现小区9栋301室一直没有人入住,然后他借口该房子是他弟弟的,是他弟弟委托他卖掉,骗取了购房人向某的信任,后双方达成协议,以13.8万元的价格,鲁某某将这套房子卖给了向某。
就这样,一纸谎言,加之曾经是土桥新村物业水电工的身份,鲁某成功骗取了向某的信任。
没有与鲁某弟弟见过面,凭着鲁某的一面说辞,向某轻易相信了鲁某,通过银行转账,向某一次性付给了鲁某十万元。
向某:手上总共就这么多钱,刚好价格也合理,然后就买下了。他说是他弟弟委托他卖的,我就买了,当时跟他私人签了合同。首付10万元,水电开户付了4000元一下全给他了。当时就付了10万4千元。他说他弟弟已经有房子了,这个房子他弟弟不要了。看见鲁某是这个村里的人,再个看到他是物业的,如果是陌生人我肯定不会买的。
杉木乡派出所民警在掌握了相关信息之后,8月8号将鲁某成功抓获,而鲁某也将这十万元巨款挥霍一空。
犯罪嫌疑人鲁某:卖房的钱就是拿去做了新村小区的车位,再就是打牌输了,打牌输了3万多元,别人借了3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新闻编辑:胡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