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我县水利行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水利建设环境,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水利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此发布线索征集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侵占水利工程及资源:非法侵占、哄抢、破坏水资源、水利工程设施及防汛抗旱、水文监测、水土保持等设施设备的行为。
2、强揽水利工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水利工程项目,恶意竞标、串通投标,阻碍他人合法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或运营的行为。
3、垄断砂石资源:在河道采砂中,非法垄断砂石资源,欺行霸市,强行收取“保护费”、“管理费”等费用的行为。
4、干扰执法监管:阻挠、干扰水利行政执法,围攻、报复水利执法人员和举报人的行为。
5、涉水黑恶势力:与水利行业相关的涉黑涉恶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
6、腐败与保护伞:水利系统内外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以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欢迎广大群众拨打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电话:0713-3337171,进行线索举报。
2、信件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黄梅县人民大道682号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邮编:435500,收件人: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扫黑办。
3、网络举报:通过电子邮件将举报材料发送至:1745169104@qq.com。
4、现场举报:可直接到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黄梅县人民大道682号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606)进行举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包括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2、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3、提倡实名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郑重承诺
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每一条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也恳请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为建设平安水利、法治水利贡献力量。
五、生效日期
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