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拍卖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充分满足下列各项必要合格条件的单位。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从业范围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具备合法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4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络截图。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如出现同时报价时,由磋商小组评审时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其后果由有关磋商供应商各方自负。 2.8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供应商资格评审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8:00~12:00、14:00~17:00,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胡女士13636001851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3.2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④、提供2018、2019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无资不抵债,新成立的公司可据实际发生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关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报名开始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间任意一时点的相关截图)]。 参谈申请人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对该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时间:2020年08月04日8-9时。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即磋商会时间) 时间:2020年08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可对本磋商文件是否实质上满足三家及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问题提出有根据的意见和建议。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获取磋商文件等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磋商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黄梅县财政局采购股0713-336775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文化公园路76号 联系方式:毛先生1887272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梅县民营街文化公园路 联系方式:18972729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女士 电 话: 1897272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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