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施策
(1)贫困户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种类型。
(2)贫困户识别遵循“户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乡审核、县复审”的工作程序,以户口为依据,实行“两公示(乡、村公示)一公告(县级公告)”。
(3)对于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要建档立卡,将其家庭生产生活、收入、支出和成员等基本信息逐户采集,并录入国家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作为享受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
(4)县出台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政策适用于2015年底未脱贫的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通过动态管理新增、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产业扶贫
(一)自主发展产业贫困户奖补政策
1、种植业
(1)对贫困户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作物面积在10亩以上,补助100元/亩;
(2)种植蔬菜、茶叶、果特等作物面积在2亩以上,补助500元/亩;
(3)种植油茶、蓝莓、楠竹、苗木花卉等作物面积达5亩以上,补助300元/亩。
(4)种植业一次性奖补不超过2000元/户。
2、养殖业
对非禁养区贫困户养殖能繁母猪1头以上,肉牛存栏2头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3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10只以上,鸡鸭兔养殖年出栏100只以上;常规水产养殖5亩以上,稻田综合养殖10亩以上。一次性奖补2000元/户。
3、电商业
(1)对贫困户在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包括物流配送、仓储保管、设备维护)等市场主体中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给予一次性奖补500元。
(2)对贫困户自主开设网店,具备代购代买、网订店起、物流配送等功能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
(3)贫困户自主开办的网店与本地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协议,线上交易额每年达到1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达到50000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
4、旅游业
(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6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补贴、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二)金融扶贫
1、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可以享受小额扶贫信贷支持,实行基准利率贷款全贴息政策,贷款额度5万元以内,期限1年。
2、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型市场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按照规定可享受信贷扶贫政策。
(三)培训就业
到2017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实现每个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力均可获得至少一次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会,并提供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每个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均能得到“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并实现稳定就业;每个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就读县理工学校,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三、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幼儿园可以申请困难生活补助1000元/年。
2、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申请乘坐校车补助1200元/年。
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可申请免除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平均标准为2000元/年。
4、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免除学费,一、二年级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可向县扶贫办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00元/年,三年级学生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补助生活费。就读高等职业学院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可向县扶贫办申请“雨露计划”补助金3000元/年。
5、大学教育(含研究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全日制的大学(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或者研究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可向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普通本专科1000—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1000—12000元/年,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应届特困大学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路费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高校500元/生,省外高校1000元/生。
四、健康扶贫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可在乡镇卫生院免费健康体检1次/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2、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五保、孤儿、精准扶贫对象中的计生特困家庭实行免费参合,农村zui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年资助90元。
3、免收挂号费。救助对象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黄冈市中心医院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
4、提高新农合报销水平。20种门诊重症报销比例提高20%,zui高限额提高到5000元/人/年;不计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在乡镇医疗机构提高到9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定点医院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到5000元,各段报销比提高10%。
5、商业保险救助。由签约保险公司对住院实际费用报销比例不足90%的部分实行兜底。
6、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内住院的,可在出院时凭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和合作医疗卡、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结算窗口报销补偿至90%,个人只需结清自费部分。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可到县合管办办理一站式结算服务补偿至90%。
五、政策兜底
1、五保供养对象。对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和按照程序审核审批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6800元的标准发放五保供养金。
2、农村zui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年3420元的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发放zui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低保中的“高龄老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四类特殊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8元的标准增发重点低保对象救助金。
3、孤儿救助。按照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200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补助经费。
4、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标准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提高。
六、安居扶贫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遵循群众自愿、拆旧建新原则,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福利安置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核制度,具体支持政策按中央、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由乡镇统筹安排安置点,并按规定户型建成交钥匙,人均住房建设面积25㎡,户zui多不超过125㎡。搬迁户入住时按人均2500元交纳建房自筹配套费用,每户zui多不超过10000元。搬迁户入住后拆除旧屋复垦的按人均2500元补助,每户zui多不超过10000元。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优先帮助住房zui危险、经济zui贫困农户解决zui基本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7500元/户。
备注:以上政策由各部门提供,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法规zui终解释权在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