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或者说诚意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诚意金。
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定金协议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房东签收你的意向金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房东也不能反悔,否则就要双倍返还,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 买房子不仅仅只有价格一个因数,还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家具家电、维修基金等多方面的因数,任何一项因数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不成交,因此事先要以书面的形式(意向金协议或买卖居间协议)确定下来,而签订书面形式的前提就是要购买方支付意向金,以免房东谈到中途反悔。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若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着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