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黄梅县西河雅苑(西河住宅)小区大部分办理了房产证,根据县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及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需要对该小区办证并进行不动产证土地分摊,因该小区当时由(张定国)名义承建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为:黄梅县汇通物资供销公司,证号:250102027,因黄梅县汇通物资供销公司已破产,该公司已不存在,导致黄梅县汇通物资供销公司名下土地证证号为:250102027无法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发》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三百五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原黄梅县汇通物资供销公司名下的土地证250102027办理注销登记,为该小区全体业主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单位: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3-3839076
公告单位: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