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支(含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3、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预算绩效情况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梅县住建局成立于2010年,其前称为黄梅县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依法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以及城市和村镇建设等方面行政审批管理工作。(二)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行业、物业行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信息化建设、房屋租赁等工作。负责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政策性住房工作;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经营、产权产籍、交易行为、房屋面积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城区维修资金、预售监管资金以及公有住房租金以及公有住房租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负责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配套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三)负责对全县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组织拟订建筑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定额、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抗震设防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五)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供排水、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供水、燃气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拟订城区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地下管线和地下管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参与对乡镇污水厂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六)负责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七)负责城区绿线的划定、控制管理、审批及竣工验收;公共园林绿化紧身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八)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等有关工作。(九)抓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才培训工作;按照授权范围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审查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业协会指导工作。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行政编制22名,机关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50名(其中:建筑质量监督站事业编制15名;建筑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站事业编制6名;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中心事业编制6名;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事业编制3名;建筑市场管理站事业编制5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2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建筑业管理股、勘察设计与科技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股。
2、工作重点
(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县现有资质的建筑企业112家。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60家,按资质等级划分一级6家、二级23家、三级31家;装饰装修、预拌混凝土等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9家;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企业33家。现急需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的问题:一是扶优扶强,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近期我县计划培育特级企业一家,一级企业两家。二是鼓励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努力创建“楚天杯”、“大别山杯”等奖项。三是建议取消招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制度。四是优化市、县建筑业协会对接机制,建议市协会按行政管理模式直接对各县协会进行管理,相关事宜安排县协会,由县协会安排本级企业处理,取消现有的各县企业跨过本县协会直接与市协会沟通的老模式。
(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按省长江大保护、市三湖水质提升工作要求,2021年拟申报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在沿江、沿湖乡镇将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
(三)城区棚户区改造。2021年拟启动李塘村一、二、九组、城乡八组征收项目,需申报棚户区专项债券4.72亿元,大众路延伸段征收项目,省厅暂未审批。
(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21年改造10个连片小区,涉及2073户,105栋房屋,约需资金1.244亿元。扣除地方投入2000万元,需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4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22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5220万元。
(五)城区黑臭水体整治。2021年计划完成王桥河整治,需资金9800万,月桥河整治需3600万,魏凉河上游整治需1000万(估算),岳湾河下游整治需1000万(估算),高铁新区污水提升泵站需800万,扣除本次已拨付的财政债券资金4410万,需向上级争取资金约1.179亿元。
三、展望“十四五”
“十四五”时期,县住建局将以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关键,以全域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加强空间治理管控,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是构建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区“九纵、六横、三环”骨架道路网的成型,系统规划微循环路和次支路网,打通断头路,延伸区间路,加密道路网,计划新建道路64.62公里。同时,积极推进城区道路的升级改造,提升整个城区的交通运行环境。
二是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功能。加强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布局与管理,工业园水厂扩建达到日供水5万吨;加快城区供水管网新改建,加大供水范围,在高铁新区新建日供水3万吨水厂。实施“气化乡镇”工程,供气管网沿交通干道由城区逐步向乡镇、农村集中居民点延伸。完善城区排涝管网建设,新建截洪沟、雨水调蓄池、防洪水节制闸等设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区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三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日供3万吨的中水处理设施。实施城区总长约10.31公里的黑臭水体整治,对城区河道水质进行提升。
四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美丽城镇。从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五是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推进185个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着重解决老旧小区的排污、停车、交通、绿化、公建设施配套等突出问题。
六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行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引导房地产和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推动农村住房整村、连片改造建设装配式建筑试点;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60%。
七是构建便捷化智慧民生。完成智慧城市、智慧水务等信息平台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打造一批智慧小区,实现5G 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化。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支(含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本年收入预计为867.56万元,比上年增加 192.27万元,增加28%。其中,经费拨款867.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安排的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82.27万元,项目支出及事业发展支出增加11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本年支出867.5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92.27万元,增加28%。其中:基本支出66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及事业发展等支出 260万元,占总支出的23%。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96.37万元,占本年支出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8万元,占本年支出5%,住房公积金支出17.48万元,占本年支出 2 %,公务用车改革补贴12.53万元,占本年支出1%
支出增加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6.97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坚持从严从实控制一般性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6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85万元,增长26%。增长原因:主要增加人员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57万元,培训费0.218万元,工会经费0.291万元,福利费 0.735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无(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合计9322.44万元,,固定资产2224.87万元,占资产总额24%。本单位有执法车1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协调及督办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5户,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完成全县2825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贫困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强化建筑业监管,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工作,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四、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